9月22日晚9点左右,天刚刚下过雨,路上还湿湿的。
浙江杭州文三路东方通信大厦门口的公交车站,20来岁的小涵(化名)手握雨伞,垫了垫脚,往前看了看,来了一辆公交车,但不是她要等的那趟。
入秋的夜黑得早,此时的公交车站等车的乘客很少;小涵穿了条牛仔蓝的长裤,配一件白色上衣,扎了个马尾,倒是这雨夜里一抹亮色。
公交车停靠、关门、起步……这时,等候的站台上,只剩下了小涵、身边一位白衣男子,以及身后等候椅上还有另外一名乘客。
就在公交车起步开走的瞬间,小涵身旁的白衣男子,突然抱住小涵,猛然亲了上去……
小涵只觉得整个人被按到了公交车站的广告牌上。
姑娘还没反应过来,男子突然撒开手,跑了!
小涵吓得手机都掉在了地上,但她马上捡起,追了上去。
边上的乘客也没明白这一幕到底咋回事,还以为是小情侣之间的亲昵行为……
男子离开公交车站,往古荡方向跑去!小涵在后面紧追不舍!
一前一后,大概跑了六七分钟,男子跑不动了,在前面五六百米的处天苑花园附近停了下来。
小涵此时才看楚男子的样子:30多来,身高1米72左右,壮实。
男子嬉皮笑脸盯着小涵问:“你有男朋友吗?要不要做我女朋友啊?”
小涵没理会,让闺蜜帮忙报了警,翠苑派出所民警曹磊马上赶到了现场。
在等候民警到来前,小涵瞪大眼睛站着,盯着对方。男子则还是嬉皮笑脸地蹲在地上。
曹磊赶到现场问,这到底怎么回事啊?
小涵:“他突然抱住我,亲我……”
男子笑说:“对的,我亲了她。”
曹磊问:“你为什么要亲她?”
男子说:“也没有为什么,当时就是脑子一热,想亲她。”
随后,男子被带到了翠苑派出所。他觉得这事没啥大问题。对民警说,自己31岁,单身许久。在公交车站等车时,觉得小涵很漂亮,被吸引了,然后就冲动,没法控制自己。
民警告诉男子,在公共场合,这样的行为已经构成猥亵了,要被处罚的。
经查,男子孙某,黑龙江人,平时打零工。孙某的行为已构成猥亵,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,在公共场所实施猥亵,属情节严重,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
生而为人,请一定要理智!一时冲动,一定会付出代价!
无独有偶……
8月10日晚,在浙江义乌,下班后的小吕在廿三里街道群塘村附近的超市买了东西准备回家,她回家必经的那条路上没有路灯,“那条路比较短,回家快一些,我就打开手机的手电筒照着走。”小吕说。
可走着走着,小吕便被一名陌生男子给盯上了。
“美女,去哪儿呀?”
“你干嘛?”
小吕意识到对方似乎不怀好意,随即加快了脚步,可没走出几步,男子便一把抱住了小吕,并顺势将其扑倒在附近草坪上强吻,“我第一反应就想喊救命。”好在小吕挣扎有力,很快摆脱了男子的束缚。男子立即夺过小吕的手机,飞奔逃离了现场。
事发后,小吕立即向义乌市公安局廿三里派出所报了警,民警王琴良随即带队对案发地周边开展走访调查。
就在警方初步掌握男子逃窜轨迹,准备开展追踪时,小吕的妈妈竟然接到了男子的来电,称自己知错了,希望将手机归还换得小吕的原谅。小吕的妈妈告诉记者,在进一步跟小吕沟通后,她开始偏向于只要男子归还手机并当面认错,便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几乎打遍所有号码“求原谅” 男子作案后即心生悔意
除了小吕的妈妈接到电话,小吕通讯录内的其他亲友也陆续接到了男子的来电,部分人坚持认为,男子尽管悔过态度良好,但违法就是违法,希望小吕追究到底。
8月11日中午12点47分,小吕男朋友的手机开始陆续收到男子的短信,在连说了四五个“对不起”、“我知道错了”之后,男子表示希望通过快递的方式将手机物归原主。“我要求当面归还和道歉,对方也同意了。”就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,男子被蹲守在一旁的民警当场抓获。
据交代,男子姓韦,贵州人,年仅20岁,在东阳某公司担任淘宝中介,目前随父母租住在义乌廿三里街道。案发前,韦某正打算找朋友出去玩,途中见小吕身材好、有姿色便想要学习抖音上的“撩妹”方式上前搭讪、调戏一下,“因为她开着手电筒,我怕她看到我的样子,没多想就抢了她的手机跑了。”韦某说。
韦某表示,逃离现场后立刻就后悔了,第一时间返回事发地想要归还手机,但小吕已经离开。之后,韦某萌生了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想法,“几番心理斗争之后,我还是害怕,怕我一辈子被毁了,更怕给父母带去伤痛。”恐惧和焦虑迫使韦某开始挨个拨打小吕通讯录内的号码,寄希望于用自己诚恳的认错态度得到对方的原谅,从而减轻自己的刑罚。直到落网,韦某几乎打遍了小吕通讯录内的所有电话。
目前,韦某因涉嫌抢劫罪和强制猥亵罪被义乌市检察院批准逮捕。
警方提示
单身女子尽量避免夜晚独行,出门在外一定要加强对自己的保护,避免受到不法侵害,遇突发事件一定及时报警,避免受到二次伤害。
消息来源:浙江公安
本期编辑:警晓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