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迟早有一天,你也会落得和我一样的下场”“。这会是"杀人狂魔"张君在被逮捕后,对文强说出的最后一句话。
十年后,张君的话果然应验。曾经将张君踩在脚下的文强,最终也站在了法庭的审判台上,被判了死刑。
短短十几年光阴,文强沉迷于享乐、受贿、与黑社会勾结成党,从一个赫赫有名的“扫黑局长”,变成了一个给黑社会撑腰的大靠山,实在令人唏嘘!
一个曾经在社会上威风八面的好刑警,竟落得如此地步,他到底经历了什么?今天就带大家了解一下“扫黑局长”文强的覆灭记。
最初的文强
1955年,文强出生于巴县曾家镇一个平凡的家庭。
他的父母都是普通的工人,在当时那个年代,每家每月的收入才18块钱。就是靠着这点钱,养活文强家大小7个孩子。
日子过的清苦也拮据。于是,文强中学一毕业,便以知青身份,到农村去种地,为的就是能为家里省点口粮。
1977年文强22岁,以农业和读书相结合的方式,被四川省警察学院录取。三年后,文强从学校里出来,来到了巴县。
回到故乡,加入警察队伍的文强,对自己的前途充满了信心。为了出人头地,文强在工作上也是十分卖力。
1982年,文强参与了一次全国性的打击行动,由于他的表现非常突出,得到了时任县委书记张文彬的赏识,从此他的事业也随之水涨船高。
文强于一九九二年九月被调到重庆市刑警大队,负责刑事侦查工作。
沉寂了八年,文强又有了东山再起的机会。
与“杀人狂魔”张君较量
2000年九月,张君被重庆警察抓住,文强径直冲上去,一脚踩在了张君的脸上。
这个时候,上面打来电话,询问张君在哪里被抓到。
文强激动地叫了一声:“抓到了,在我脚下,张君就在我脚下!”
被捕后的张君道:“总有一天,你会变得跟我一样”。
自此,文强一战成名,“打黑局长”之名,在西南也是如雷贯耳。
屡立战功
巴县一座小型煤矿突发垮塌事故,一名当地政府官员赶赴事故现场,发现当时的县委副书记文强已亲临矿井,指导抢险工作。这不仅让市里的领导们很是欣慰,也让很多人感动。
张文彬,当时的重庆党委副书记,于一九九二年四月,接管了重庆党委的常委会工作。
同年,文强被提拔为重庆市刑警大队的一名副队长。
升任市公安处副处长之后,文强的确没有辜负张文彬的期望。
据重庆市公安局一名匿名的处长介绍,文强在刚上任时,就亲自到犯罪现场,身先士卒,在短短的数年时间内,就立下了无数汗马功劳。
就连那些反对他入职的领导,也不得不当众称赞:”文强是位好刑警!“
迷失自我,成为黑势力的保护伞!
久而久之,文强觉得自己的功成名就,地位牢固。所以,他的心态发生了极端的变化,变的越来越膨胀。他平日里性格张扬,好大喜功,这一点让文强颇受非议,但这并不是重点,重点是他那永不停息的贪婪和对一切的占有。
一九九九年,璧山县的白云度假村,有个帮派老大,开了个赌坊,用行贿手段,让这个赌坊在一年内,一直处于违法状态,最终被取缔。
但在关闭了半个月之后,赌场竟然再次开张,这不得不让人刮目相看,因为文强的弟媳,就是这个赌场的股东之一。
2001年,混混头子王平成功逃出了警察的严密追捕,当时的市局副局长文强被上级约谈,文强并没有因此而惊慌失措,他称:自己只是想把一个黑老大,培养成眼线。
另外,文强先后还利用自己的职权,为谢才萍,岳宁,王小军等人提供了庇护,为他们的犯罪行为,提供了严禁的保护,并从中收受贿赂共计78万余元。
私生活混乱,霸占警花10余年
据知情人透露,凡事文强看上的女人,都会想法设法的得到手,甚至还有喜欢学生的癖好!
曾经有好几个流氓到学校给文强“选美女”,有确凿的证据,他先后强暴了4名女生,全是初中生。”但有一位自诩熟悉案件的知情者说,文强被指控强奸的罪名仅有一个。
文强有一次认识了一位漂亮的女大学生,两人在一次聚会中,文强喝得酩酊大醉,在酒店里要求和女生发生关系,被对方婉言谢绝,谁知文强却霸王硬上弓,强暴了女孩。
另外,有知情人透露,文强竟然还“霸占”了一名在公安机关工作的女警花,时间长达十余年,而且还不准该女警找对象。
更离谱的是文强曾多次与女明星有染
根据外面的传言,文强看中哪个女子,就会不择手段的用钱、用她们的秘密来要挟,让她们乖乖就范。
宫殿别墅,奢华无度,善恶到头终有报
坏事做尽的文强,再想不到自己也有被赶赴刑场的那天。
09年8月7号上午1点,文强在警察的严密监视下被抓获。
为防止文强的“同伙”将其财物转手,当天下午两点,10余人组成特警,对文强在重庆市南岸区一处著名的豪华住宅进行了突击搜查。
文强的豪宅富丽堂皇,几千万的豪宅里,挂着十余万的水晶灯。
一车的高级奢侈品,还有当年失窃的国家二级文物大足石刻佛头,一些珍贵的字画。
经调查,文强所接受的贿赂中,最大的一笔是2008年二月赵利明(前公共汽车管理局副局长)送给他的一副青色山水图,估价超过364万元。
据统计,文强于1996-2009年间,在其任职期间,多次利用其职务之便,个人或与其妻子周晓亚等人,以非法手段,收受贿赂约1625万元。
2009年9月26日,文强被警方以受贿、包庇黑社会团伙和强奸等罪名逮捕,2010年4月,法院对文强进行了一审判决,但由于其罪行极其严重,因此,二审维持了原判决,文强于2010年7月7号在重庆被执行了死刑。
法网恢恢,疏而不漏,一代贪官,伏法自毙!
回顾文强的一生:“年少有为、贵人提携、本该受到人民敬仰的他,却最终没能逃脱金钱和女色的诱惑,一步步坠入万丈深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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