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在爱尔兰,一名17岁的女孩以强奸罪指控一名27岁的男子。被告拒绝认罪。他说,“我们是两厢情愿的。” 他还把她的抗争解释成欲迎还拒。
于是案件的走向变为判断女孩到底是“自愿的”还是“非自愿的”。
这时,被告的辩护律师(女性)突然拿出一条内裤:“你必须看看她的着装啊,你看她穿的什么,她穿着一条有蕾丝前襟的丁字裤!”
就因为女孩穿了条“丁字裤”,就认为女孩是同意发生性关系。
虽然控方在辩护时特别提醒陪审团,“女孩当时很清楚的表示她不同意。她说她以前从未进行过性行为。”但陪审团认为,女孩当时穿的衣服带有性暗示的因素在,所以认为他们之间发生的只是女孩和男友的正常行为。
最后,在由4名女性和8名男性组成的陪审团商议了90分钟后,这名27岁的男子被判无罪释放......
随后,爱尔兰的女网友们在网上掀起了一场“内裤运动”,他们在推特上发布自己内衣的照片,呼吁结束“在法庭上责怪受害者”。
各种蕾丝内裤
“这并不能代表我就是一个发情的碧池!”
还有人打上了:“这不是同意”(#ThisIsNotConsent) “我相信她”(# ibelieve her)等等标签。
她们写道:
以后我是不是要在我的丁字裤上写句话:我穿了丁字裤也不代表我同意跟你发生关系?
强奸犯强奸的是人,不是衣服。
你们告诉我,到底穿哪种内裤才能保护好自己,才能不被当成自愿被强奸的把柄?
很快,抗议的声势从案件的审判地科克郡蔓延到了都柏林,利默里克,贝尔法斯特…
面对民众的怒火,爱尔兰总理表示,政府必须对这起案件中对待受害者的方式进行调查。
“毫无疑问,我们永远都不应该去责怪受害者,没有人希望被强奸。受害者穿了什么,案发地点在哪里,她们是否清醒,都与强奸的发生无关。”
没错,无论女孩穿什么,都不能成为你犯罪的理由!!
大家还记得几个月前的出租车事件吗?
“你很漂亮”
出租车抵达目的地,身着一字肩上装的女乘客付钱后,出租车司机突然伸出“咸猪手”,在女乘客衣服胸前拉了一把...
因为女孩穿了件露肩装,就引发了被揩油的事情。
还有21岁美女空姐,乘坐滴滴后被杀案
一个20多岁的女子,在最美的年纪遭遇此种不幸,她的父亲,堂堂七尺男儿
在镜头面前哭得像个孩子一样,一条生命的失去,一个家庭的悲痛,不都是那个可恶的司机造成的吗?
但偏偏,有人站出来指责这位空姐:“半夜还打车,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人!” 甚至还有人在qq群里扬言被强奸杀害是活该
到底是心里有多扭曲才会发出这样恶毒的言论?不指责加害者,反而在受害者身上找原因?
事实证明强奸和穿什么样衣服,穿的多少真的没什么关系,有些人兽欲来了,穿的袄子都会给你扯了,不要再为他们开脱。
被性侵当时,你正穿的是什么?
美国的堪萨斯大学和比利时的摩伦贝克曾经相继举办过一场名为“what were you wearing",“当时你穿的什么”的展览。
展厅里陈列的,是18位无辜女性,在被性侵时穿着的衣服。
而这其中大多数受害者的穿着,都是我们平日里再常见不过的,任何女性都会穿的衣服。
简单的体恤,裤子,裙子...
每件衣服的旁边,还都记录着受害人回忆起来的当时的场景。
“被性侵之后我几天都没去上班,当我终于鼓起勇气告诉我老板这一切的时候,
她却问我当时穿的什么。
我说牛仔裤和体恤啊!你去打篮球穿什么??
我接着破门而出再也没回去“。
"穿的泳衣。
我们整天都在河上划船,也真的很开心。
当我回到帐篷准备换衣服的时候,他们闯进来了“。
“白体恤和黑色篮球裤。
我总是这么穿,打完联赛之后再普通不过的穿着。
我这么信任他,我妈妈也对他如此信任的....“
“我只记得当时我很困惑,我只想赶快离开我哥哥的房间,回屋里看动画片“。
“我跑步回家的路上碰到了那个男人,跑步能穿什么呢,就是运动服啊。
他一直骚扰我,说我看起来很诱人,我想尽办法逃跑但终究没能躲过“。
甚至有人提供了三套服装...
她被人性侵过三次,每次的穿着都是截然不同的....
承办人之一的Kennes表示,最让他们难过的是那些孩子都没能逃过这恶心的一切,甚至给她们留下了一辈子的阴影。
“一条裙子。
几个月后,我妈妈还站在我衣橱前抱怨,为什么我再也不穿裙子了。
那年我只有6岁“。
“我们还收到了一件上面印着小马驹的儿童衬衫,
看起来就让人觉得心痛“。
而活动的创办,也是受到了一位叫Mary Simmerling的诗人的同名诗歌的启发。
“那天我穿了什么?就是这样:
白色的体恤,棉的,短袖的,领口包裹着脖子。
我把它塞进了牛仔裤里,牛仔裤在膝盖以上,我继着腰带。
我还穿了白色的bra和内裤,不过不是一套的。
我穿了球鞋,打网球的人会穿的那种,
画上唇彩,带着银色的耳环。
这就是我的穿着,
那一天,那一晚。
1987年7月的第四天。
你可能会好奇,为什么我记得所有的一切,甚至是每一个细节,
这有什么用吗?
那一晚我被强奸了。
但是对那些质疑我的人来说,我不知道什么样的答案和细节对你们来说是有说服力的,
我们真的能通过改变服装,来彻底杜绝强奸和性侵吗?事情真的就这么简单就好了。本文整理自公众号:尸人,ID:hishiren,每晚推送人性阴暗面,暗网猎奇,都市传说凶杀案等内容,敬请关注。
其实我也记得那天晚上,强奸我的人穿的是什么衣服,
但是啊,却从来没有人过问过这个“。
承办人之一的Kennes女士觉得,受害人不仅要承担被性侵后的痛苦和恐惧,更是还要面对那些残忍而又无端的指责。
“最受害者的指责,仍然是性侵案件中的一个大问题,
受害者甚至被认为要对自己的言行举止,穿着打扮负责,这些都是诱发性侵的因素之一“。
你的穿着打扮,长相,甚至只是回家晚了,都会被有些人解读为被性侵的诱因。
这种说法看起来很荒唐,但是对受害者的影响却真的不容小觑。
根据Kennes的调查,在比利时全国只有10%的被性侵女性敢报案,而最后却又只有十分之一的人能被定罪。
“而造成这个现象的原因之一,就是那些站在背后,指责受害人的,有血有肉的男人女人甚至是孩子们。
我们的社会根本没有空间提供给受害人说出她们的经历,
这实在是太荒谬了“。
来看了这个展览的人,都觉得自己有了良多感触。
“我很心痛那个6岁的,再也不敢穿裙子了的女孩儿,
让我想起来我家里五岁的弟弟了“。
“看着这些展品,一股凉意冲进我的身体。
我希望所有人都能看到这个展览,让大家知道丢人的不是被性侵的人,而是犯罪的人。
正是因为那些错误的态度,让受害者心里和生理都备受煎熬,
她们不愿不敢发声维权,这一切才不断发生“。
“一个人提供了三套完全不同的衣服,三段难以磨灭的痛苦。
这根本不是因为受害者决定穿什么和去哪里才酿成的悲剧啊!“
Kennes也正是希望通过这个展览能让大家知道,
只有一个人要为性侵和强奸负责,那就是施暴者,性侵的受害人是无罪的,更不是该受到指责的对象。
......
许多自爆被性侵的案例里,受害者被说成“骚”、“不要脸”、“你这么丑怎么可能强奸你”等等,从不鲜见。
“一见短袖子 ,立刻想到白胳膊 立刻想到全裸体 立刻想到生殖器 ,立刻想到性交,立刻想到杂交 立刻想到私生子,中国人的想象惟在这一层能够如此跃进”
鲁迅曾经说出的这句话,放在当今社会,竟也如此适用。
女孩有错吗?你什么错都没有,却要小心整个世界,只因为,你是一个女孩子。
侵害,从未停止,只是已经发生,或者即将发生。
比如,那种这种构不成任何罪名的“眼神猥亵”,你瞪回去,他们变本加厉暗爽得更起劲甚至妄图开黄腔;
你沉默,他们当作默许恨不得盯穿了吃了你....
......
因为一条内裤判决无罪,那不是法律,那是笑话。
醒醒吧!别再说什么“你穿的那么少,一定很骚吧!”这样的话,想想都觉得恶心。
如果你还是这样认为的话,那就想想自己的朋友,母亲,妻子,女儿...
做个人吧!